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概况
一、单位职责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业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体育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重大文化和体育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体育设施建设,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5.负责新市民文化旅游公共事业发展,推进新市民居住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新市民居住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负责全县旅游、文化市场规范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打击文化市场中的“黄、赌、非”和旅游市场中的欺客宰客现象,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促文化、旅游场所搞好安全生产和环境整治。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负责全县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以及全县体育设施、体育场馆的规划建设,指导和帮助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做好学校、企业、机关、部队、农村、社区、少数民族和残疾人的体育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各项体育运动。
9.组织全县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管理全县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产品规划、开发、建设;引导、组织休闲度假、文化旅游、体育旅游、体验旅游;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统计、行业信息发布和旅游信息化工作;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休闲旅游工作。
10.统筹推进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发展,推进文化旅游扶贫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工作。
11.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
12.组织全县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管理全县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产品规划、开发、建设;引导、组织休闲度假、文化旅游、体育旅游、体验旅游;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统计、行业信息发布和旅游信息化工作;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休闲旅游工作。
13.按照县文化、体育、旅游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建设、协调和管理全县群众文化、社会文化、非物质文化、网络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景区景点、星级酒店、旅行社等行业管理各项工作,做好旅游市场和旅游产品开发,加强行业管理人才培训和导游培训。
14.审核批准文化、体育、旅游经营许可,并监督实施。
15.引导、鼓励和支持国家、集体、个体新办旅游业,搞好文化、体育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发,加强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的普查、宣传和推介。
16.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全国武术之乡管理办法》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负责武术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研究和制定项目的发展规划、计划等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武术优秀运动队建设和后备人才的培养;组织武术教练员、辅导员、拳师的培训考核和段位制考评,引导和支持县武术协会等武术社团组织开展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武术学校(或武术试点学校)、武术馆(或武术培训基地) 的建设。
17.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乡村振兴、“放管服”改革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省、州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19.职责调整。
(1)将新闻出版、电影管理职责划入县委宣传部。
(2)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职能转变。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新时代贵州精神,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健全乡村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和乡村旅游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打造文化旅游品牌。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6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文化旅游股(非物质文化办公室)、体育广电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体育运动中心(武术运动中心)。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下属单位共0个。行政编制数9人(其中:机关工勤2人),实有人数9人,事业单位编制数28人,实有人数14人。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安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部门决算不包括财务独立核算的安龙县图书馆、安龙县文化馆、安龙县文物管理所信息。
第二部分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9325.13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6447.31万元,降低40.8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2年度收入合计914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98.84万元,占97.34%;上级补助收入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 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43.05万元,占2.6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2年度支出合计910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1.33万元,占13.85%;项目支出7842.88万元,占86.15%;上缴上级支出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8898.84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6672.79万元,降低42.8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7.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62%。与2021年相比,增加387.60万元,增长57.83%,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调入,相应人员经费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0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988.1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1.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1.1万元,占0.35%;卫生健康支出(类)15.4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17%;住房保障支出(类)20.07万元,占0.2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14.41万元,支出决算为105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2%。其中: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该笔支出。
2.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400.19万元,支出决算为98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调入,相应人员经费等增加。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5.83万元,支出决算为3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调入,社保费增加。
4.210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4.3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调入,医保费增加。
5.221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1.08万元,支出决算为2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积金调整,人员经费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5.9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84.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8.68万元、津贴补贴50.16万元、离退休费27.02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670.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87万元、水费0.12万元、邮电费1.38万元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99万元,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99万元,比上年增加0.29万元,增长6.17%,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文化体育旅游等项目的检查及接待事项增加,相应费用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0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65.90%,比上年增加0.09万元,增长2.95%,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文化体育旅游等项目的检查增加,相应运行维护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34.10 %,比上年增加0.20万元,增长13.63%,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文化体育旅游等项目的接待事项增加,相应的公务接待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29万元,支出决算3.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费、保养费、油费等。2022年,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1.70万元,支出决算1.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0万元,主要是:县、州、省级单位调研、督查、检查等接待。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30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费支出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7841.04万元,本年支出7841.04万元。比上年减少7060.39万元,降低47.38%,主要原因是:专项债务项目资金减少,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 229其他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41.04万元,主要是用于:笃山溶洞群、乡村篮球赛、山地户外运动公园、笃山体育广场等建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0.99万元,比上年增加275.94万元,增长69.85%,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调入,相应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 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6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842.8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说明。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指反映举办大型文艺活动的支出。
二十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指反映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新闻出版电影方面的支出。
三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十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三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三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三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四十、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指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四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十二、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四十三、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四十四、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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