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安龙县(春潭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名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人员构成
四、部门其他说明
第二部分(单位名称)2023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3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六、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单位名称)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3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二、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五、2023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单位名称)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附件)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分类)
七、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八、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九、2023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2023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2023年县级预算专项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单位名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街道党工委按照党章规定设置,对本街道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本街道党的建设全面负责。街道办事处为县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正科级建制,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党工委的领导下履行行政事务、公共服务、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职能。
(一)加强党的建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群体的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推进农业经营方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乡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帮民助民致富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大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提升城市品质。
(三)强化公共服务。负责实施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与城乡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完善辖区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科技、教育、文体广电旅游、信息、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劳动就业、防灾减灾、社会救助等领域相关政策。加强新市民管理和服务,创新服务方式、更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探索城乡的公益性服务新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通过办事大厅“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开展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四)实施综合管理。承担辖区城乡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实施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督促做好城乡公共设施管理和社区物业管理,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统筹协调派驻在辖区内的专业执法力量,认真履行行政执法权,全面推行综合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加强社会管理。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负责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提高城乡居民的法律素质,保护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全面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六)推进基层民主。加强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改进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能力。加强政治引领和能力建设,发展基层民主,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依法指导村委会、居委会、业委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强化社会自治能力,组织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城乡居民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七)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春潭街道办事处2023年独立核算机构9个,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1个,为春潭街道办事处本级。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综治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城市建设服务中心、科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新市民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一)2022年末在职人数79人,退休人员17人,其他人员(遗属补助)21人。2022年财政补助单位8个;编制人数92人,其中:财政补助在职79人,退休17人,分别是:行政在职人员34人(包含行政工勤2人),行政退休人员15人;事业在编人员45人(包含事业工勤2人),事业副科长级领导1人,退役军人服务站在职人员4人;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在职人员11人;新市民综合服务中心在职人员10人;群众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在职人员1人,退休人员1人;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在职人员6人;政务服务中心3人;农业服务中心在职人员10人。
(二)2023年财政补助单位9个;总编制人数92人,在职人数79人。其中:政府:2023编制人数92人,年初实有人数79人,其中:干部编制11人,行政编制21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3人,其中:事业工勤编制2人。其中:财政补助在职79人,退休17人,分别是:行政在职人员34人(包含行政工勤2人),行政退休人员15人;事业在编人员45人(包含事业工勤2人),事业副科长级领导1人,退役军人服务站在职人员3人;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在职人员5人;新市民综合服务中心在职人员4人;科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在职人员1人,退休人员1人;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在职人员7人;农业服务中心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1人;综治服务中心在职人员3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在职人员5人。
四、部门其他说明: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全为独立核算单位,但不单独处理账务,本次公开的预算信息已包含所有下属单位预算信息。
第二部分(单位名称)2023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3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1620.404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0.404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部门支出共计1620.40404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收入预算数683.66534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收入预算数8万元;
2、国防支出-其他国防支出,收入预算数5万元;
3、教育支出-培训支出收入预算数3万元;
4、 科学技术支出-机构运行收入预算数13.910072万元;
5、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群众文化3.986396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收入预算数74.3747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收入预算数139.1130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预算数4.46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收入预算数30.379124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收入预算数67.301556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收入预算数4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收入预算数63.4079万元;
10、农林水支出- 农业农村-事业运行收入预算数194.007278万元;农林水支出- 农业农村-其他农业农村支出收入预算数14.360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收入预算数154.56万元;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气象事务-行政运行收入预算数6.39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收入预算数89.921066万元;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60.558596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总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1620.404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0.4040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三)部门总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支出共计1620.40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0.04404万元,占总支出的84%;项目支出260.3600万元,占总支出的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收入预算数683.66534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收入预算数8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42.68%:
2、国防支出-其他国防支出,收入预算数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3%:
3、教育支出-培训支出收入预算数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19%:
4、 科学技术支出-机构运行收入预算数13.910072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86%:
5、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群众文化3.98639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25%: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收入预算数74.3747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收入预算数139.1130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预算数4.46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收入预算数30.37912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5.33%: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收入预算数67.30155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4.15%:
8、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收入预算数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25%:
9、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收入预算数63.407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3.91%:
10、农林水支出- 农业农村-事业运行收入预算数194.007278万元;农林水支出- 农业农村-其他农业农村支出收入预算数14.360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收入预算数154.56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2.4%: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气象事务-行政运行收入预算数6.39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39%: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收入预算数89.92106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5.55%: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60.55859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3.74%:
(四)部门总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1620.40404万元,今年比上年减少74.1965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620.404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20.4040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共计1620.404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科目691.66534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42.68%;教育支出收入科目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19%;科学技术支出收入科目13.910072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86%;节能环保支出收入科目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25%;城乡社区支出收入科目63.407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3.9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收入科目6.3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39%;国防收入科目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收入科目3.98639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科目248.335832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5.33%;卫生健康支出收入科目67.30155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4.15%;农林水支出收入支出科目362.927278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2.4%;住房保障收入科目89.92106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5.5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收入科目60.55859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3.74%;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2021年相比,减少74.1965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三、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1620.40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0.044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93%;项目支出260.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6.07%。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20.4040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共计1620.404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科目691.66534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42.68%;教育支出收入科目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19%;科学技术支出收入科目13.910072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86%;节能环保支出收入科目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25%;城乡社区支出收入科目63.407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3.9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收入科目6.3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39%;国防收入科目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收入科目3.98639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科目248.335832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5.33%;卫生健康支出收入科目67.30155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4.15%;农林水支出收入支出科目362.927278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2.4%;住房保障收入科目89.92106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5.5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收入科目60.55859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3.74%;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2021年相比,减少74.1965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四、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1360.04404万元,其中:其中人员经费1292.8415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 95%;公用经费67.202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 5%。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71.000964万元,占人员经费的90%;对个人和 家庭的补助支出121.8406万元,占人员经费的10%。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7.202476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公用经费的0%。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减少175.6115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2023年共计安排“三公”经费10.3万元,比上年增加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乡镇工作不产生因公出国(境)预计团组数及人数;公务接待费0.3万元,比上年增加0.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可能会产生,如果2023年实际工作未产生,则不使用;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不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2辆,均为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新增车辆。
六、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单位名称)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3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共计安排260.36万元。其中:春潭街道城市社区工作经费150万,占项目支出的57.61%;离退休支部党建工作经费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07%;武装工作经费5万,占项目支出的1.92%;镇(街道)党校(乡村振兴学校)经费3万,占项目支出的1.15%;春潭街道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维护经费专项资金4万,占项目支出的1.54%;村级动物防疫工作经费14.36万,占项目支出的5.52%;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经费22万,占项目支出的8.45%;村级运转工作经费44万,占项目支出的16.9%;安全生产保障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10万,占项目支出的3.84%。
二、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4万元,比上年减少2.4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年末实有人数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四、2023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初资产总额68.99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68.9925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五、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涉及财政资金1620.40404 万元,其中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9个涉及财政资金1620.40404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是:(具体情况见附表)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联系人:何思艳 电话:18748804817
安龙县人民政府春潭街道办事处
2023年 3 月 10 日
附件2:2023年安龙县部门预算公开套表(春潭街道).xls
春潭街道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1).xlsx
地质灾害隐患点临时避险搬迁工作经费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xlsx
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经费 附表3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xlsx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村级动物防疫工作经费)(2).xlsx
镇(街道)党校(乡村振兴学校)经费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xlsx
贵公网安备 522328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