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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能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附件1

安龙县能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能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人员构成

四、部门其他说明

第二部分能源局2025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5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六、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能源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5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二、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2025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五、2025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能源局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5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细化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七、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八、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九、202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2025年非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十一、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二、2025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2025年县级预算专项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能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承担调节全县能源经济运行的职责。负责监测分析能源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信息引导;编制能源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能源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县煤、电、油、气、运调度和综合协调保障工作;承担工业用煤、成品油、天然气的协调和紧急调运工作;协调电力调度,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家能源产业政策,研究制定全县能源行业实施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指导能源行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定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解决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煤炭(含煤层气及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电力(含火电、气电、核电)、石油(开采)、天然气(开采)、新能源(含风能、光能、生物质能)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对水电安全进行管理;组织实施能源行业标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按规定权限审核或上报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四)拟定煤炭开发、煤层气、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开展淘汰落后产能、煤层气开发、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

(五)组织拟定电力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电力供需保障与运行监管有关工作。

(六)拟定油气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能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拟定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检查督促能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组织开展能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能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督促能源企业对行业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承担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油气管道保护、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安全监督管理等责任;协同有关部门对电力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参与并协调能源行业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

(八)组织协调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能源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组织指导能源行业技术改革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部门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九)牵头组织开展能源合作,与县外能源主管部门和能源组织谈判并签订合作协议。协调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核、上报能源(煤炭、煤炭加工转化产品、煤层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县外重大投资项目。

(十)提出能源财政性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建议,按规定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一)参与拟订与能源相关的财税、资源、生态、环保及气候变化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

(十二)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放管服”改革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能源领域信访维稳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能源数据发展应用和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能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1个行政机构;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股级事业单位。

(1)安龙县能源局;

(2)安龙县煤炭管理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

(3)安龙县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

(4)安龙县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指挥中心(股级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总编制人数67人、在职实有人数58人,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53人。

四、部门其他说明:本单位有3个下属单位,本次公开的预算信息已包含本单位所有预算信息

第二部分能源局2025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5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838.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8.7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部门支出共计838.72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其中: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08)科目103.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0)科目支出41.6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11)科目583.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科目60.0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科目5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总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838.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8.7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部门总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支出共计83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7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08)科目103.62万元,占总支出的12.36%;卫生健康支出(210)科目支出41.68万元,占总支出的4.97%;节能环保支出(211)科目583.35万元,占总支出的69.55%;住房保障支出(221)科目60.07万元,占总支出的7.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科目50.00万元,占总支出的5.96%

(四)部门总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838.72万元,比上年减少206.9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在职人数63人,2024年末在职人员58人,2024年预算基本支出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加之2024年初预算工资福利支出含有安全监管津贴部分。支出共计838.72万元,比上年减少206.9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在职人数63人,2024年末在职人员58人,2024年预算中基本支出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除此之外2024年工资福利支出中含有安全监管津贴部分,2025年没有。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83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8.72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共计838.7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08)科目103.6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2.36%;卫生健康支出(210)科目支出41.6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97%;节能环保支出(211)科目583.3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9.55%;住房保障支出(221)科目60.0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科目5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96%。),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上年相比,减少206.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在职人数63人,2024年末在职人员58人,2024年预算中基本支出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除此之外2024年工资福利支出中含有安全监管津贴部分,2025年没有。

三、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83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项目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08)科目103.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12.36%;卫生健康支出(210)科目支出41.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4.97%;节能环保支出(211)科目583.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69.55%;住房保障支出(221)科目60.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7.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科目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96%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减少206.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在职人数63人,2024年末在职人员58人,2024年预算中基本支出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除此之外2024年工资福利支出中含有安全监管津贴部分,2025年没有。

四、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838.72万元,其中:其中人员经费715.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85.35%;公用经费122.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14.65%。人员经费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7.33万元,占人员经费的98.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9万元,占人员经费的0.59%;商品和服务支出4.31万元,占人员经费的0.6%。公用经费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资本性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8.89万元,占公用经费的80.4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万元,占公用经费4.88%;资本性支出18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4.65%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减少206.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在职人数63人,2024年末在职人员58人,2024年预算中基本支出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除此之外2024年工资福利支出中含有安全监管津贴部分,2025年没有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2025年共计安排“三公”经费24.8万元,比上年增加1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不变;公务接待费0.8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公务接待的预计批次、人数有所减少;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万元,比上年增加1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其中一台公务用车已达到报废里程数和年限,增加公务车购置费18万元。

六、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能源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5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共计安排0万元。

二、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76万元,比上年减少3.6万元,下降7.94%。主要原因是2025年公用经费预算人数较2024年预算人数有所减少。

四、2025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都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5年初资产总额50.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68万元,固定资产45.49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五、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涉及财政资金68万元,其中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68,涉及财政资金68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是:1、负责煤炭(含煤层气及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电力(含火电、气电、核电)、石油(开采)、天然气(开采)、新能源(含风能、光能、生物质能)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对水电安全进行管理;2、负责能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拟定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检查督促能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组织开展能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能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督促能源企业对行业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承担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油气管道保护、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安全监督管理等责任;协同有关部门对电力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参与并协调能源行业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联系人:韩小星                  电话:18748822119

安龙县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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