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 波
同志
领导职务: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负责交通运输、煤矿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供电、东西部对口协作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县能源局。
联系州生态环境局安龙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三大队、安龙公路管理段、县供电局、县关工委、团县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邮政公司。
吕波,男,汉族,1984年9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县红十字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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