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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安龙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管理办法

一、制定背景

我县现有公共租赁住房7166套,其中,廉租住房2374套、公租房4729套。为加快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安龙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根据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2012〕第11号)、国家住建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3〕39号)、《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廉租住房出售的补充意见》(黔建房改发〔2009〕31号)精神,制定《安龙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管理办法 》。

三、主要内容

《安龙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管理办法 》共分为九章三十五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政策依据、适用范围、概念定义、职能职责等内容;第二章规划建设,明确了土地供应、配套设施、金融政策等内容;第三章保障范围条件,明确了保障对象、申请条件;第四章明确了审核公示等内容;第五章明确了出售与出租等内容;第六章明确了退出机制等内容;第七章明确了使用管理等内容;第八章明确了法律责任等内容;第九章附则;

四、政策解读

1.什么是什么是公租房制度?

答:公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是指政府以租赁住房补贴或实物配租等方式,解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社会保障制度。

2.哪些人群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答: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农村进城镇就业及创业人员,失地农民,扶贫生态移民,乡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交流干部及新进人员,教师、计生、卫生工作人员,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城镇环卫保洁,见义勇为及残疾人员等各类住房困难家庭或人员。

3.申请保障公租房住房的条件?

答: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收入条件,保障性住房覆盖面从城市低收入拓展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常住人口。中低收入保障线按上年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人均社会平均收入的2倍确定;二是住房条件,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标准低于人均20m2。“本地”指工作地或居住地,县城以城市规划范围界定,乡镇以乡镇行政区划界定;

4.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答:外来务工人员城镇稳定就业人员,需提供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进城镇创业人员的时间按工商营业执照时间确定。

5.居住的房屋是危房的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答:居住的唯一住房经过有资质的单位鉴定为D级危房的。且同时满足收入在中低收入保障线以下。

6.怎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答:申请人通过线上申请及线下申请的方式完成。线上申请:通过省政务服务中心小程序和 APP 设置“一件事”受理模块,完成线上申请。或到政务大厅“自然人综合服务区””进行申请。线下申请:申请人到住房和城乡部门,提交申请书及委托查询书等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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