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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安龙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一、制定背景

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是烟草专卖许可制度的核心基础工作,直接关系烟草市场秩序规范和相关各方合法权益,省、州烟草专卖局明确提出要进一步优化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严格规范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保障许可资源分配公平公正,加快构建秩序良好、竞争有序的烟草市场环境。为切实落实上级烟草部门的各项部署要求,补齐当前布局管理中存在的适配性不足问题,结合安龙县本地烟草市场实际,拟按法定程序制定《安龙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二、制定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5.《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

6.《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7.《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8.《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全公开批次办理工作指引的通知》(黔烟专〔2025〕10号)

三、主要内容

《安龙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送审稿)》共5章、35条,各章依次为总则、基本原则、规划标准、办理公开、附则。

第一章 总则五条,主要内容有: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涉及对象和布局方式。

第二章 基本原则第二条,主要内容遵循依法行政、科学规划、服务社会、均衡发展,结合市场实际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章 规划标准十八条,主要内容有:不同市场单元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模式、准入条件、禁止性规定和优惠条件等。

第四章 办理公开四条,对许可资源及办理情况进行公示。

第五章 附则六条,主要内容规定中有关用语含义及相关说明,并对施行时间、解释权作出说明。

四、政策解读

1.‌本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规定适用于安龙县辖区内所有烟草制品零售点的设置与管理,覆盖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申请、审查、决定全流程。

2.‌哪些条件下属于零售点布局禁入区,不予设置零售点?‌

答: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 申请主体禁入情形

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设置零售点: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以特许、加盟等外商变相投资形式经营的(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允许的例外情形除外);被取消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被烟草部门不予受理/不予发证后,一年内再次申请;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证被撤销后,三年内再次申请;无烟草证经营烟草制品,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三年内申请领证;未取得营业执照;无烟草证经营烟草制品被追究刑事责任,三年内申请领证;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

第二部分经营场所与经营模式禁入情形

在经营场所和经营模式上,以下情况不予设置烟草零售点:无固定经营场所,或使用临时建筑、违章建筑、待拆迁建筑、危房、集装箱房、居民楼公用巷道、楼梯间、车库等作为对外营业窗口;经营场所和住所没有独立分隔;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售卖/储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易污染烟草制品的物品;同一个经营场所已有有效期内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利用自动售货机、无人超市、信息网络等形式销售或变相销售烟草制品,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

第三部分 特殊区域禁入情形

在特殊区域范围内,不予设置烟草零售点: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园区内部,以及这些单位常规进出通道口向外的直线距离或行人安全通行最短距离100米以内;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主营文具、学生用书等场所内部;党政机关内部;政府明令禁止售卖烟草的区域;处于城市建设规划拆迁、执法机关查封范围内的场所,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区域。

3.‌什么是零售点布局饱和区?饱和区执行什么管理政策?‌

答:当三级网格单元人均持证率、区域持证率大于等于5.5‰,或者消费满足率大于等于110%时,该区域划定为饱和区,实行总量控制、只减不增的政策,直至指标回落至饱和值管理要求内。

4.‌布局限制区的零售点设置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封闭式小区、行政村、经营市场、汽车站等相对封闭的区域属于限制区,实行总量加距离控制:比如500户以下的封闭式住宅小区最多设1个零售点,行政村150户以上可设1个零售点,城区汽车站候车厅最多限设2个零售点,间距不得少于100米。

5.‌普通区域设置零售点的间距标准是多少?‌

答:城区街道零售点间距不低于80米,乡镇政府所在地街道零售点间距不低于100米,国道、省道、县道、乡村通组路等公路沿线零售点间距不得少于1000米。

6.‌哪些特殊群体申办许可证可以放宽间距要求?‌

答:持有残疾证三级以上的残疾人(精神、智力残疾除外)、退役军人(持有转业或退伍军人证件,以转业、退伍军人证颁发日期为准,暂未就业或无固定收入来源的),可将间距要求放宽至原标准的60%。

7.‌零售点间距的测量标准是什么?‌

答:以申请人经营场所营业大门中心点,与最近持证零售户的经营场所营业大门中心点之间,行人不违反交通规则可正常安全通行的无障碍最短距离为准,道路隔离带、绿化带等行人无法穿行的设施视为障碍物,测量时需绕行。

8.‌新办证的申请审批规则是怎样的?‌

答:安龙县以季度为办证批次周期,提前3-5个工作日向社会公示各网格单元当前持证数量、本期可增设名额,所有同期提交的新办申请按受理先后顺序,在本期可增设名额范围内依次审批;因城市搬迁、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情形的申请可不受批次限制,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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