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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1600707
  • 信息分类:
  • 安府发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12-26
  • 文  号:
  • 安府发〔2025〕9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安府发〔2025〕9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安府发〔2025〕9号)

522328-2025-00-003

各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县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12号)规定,县人民政府对全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附件:1.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2.县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安龙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起草或主要涉及部门

1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龙县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安府办发〔2015〕4号

县民政局

2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龙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安府办发〔2014〕238号

县住建局

附件2

县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起草或主要涉及部门

1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龙县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安府发〔2022〕25号

县发改局

2

安龙县森林草原禁火令

无(文件编号:522328-2024-00-007)

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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