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府文件 / 安府函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577855
  • 信息分类:
  • 安府函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6-05-13
  • 文  号:
  • 安府函〔2026〕52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关于龙广镇2026年度第三批次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土地请示的批复(安府函〔2026〕52号 )
关于龙广镇2026年度第三批次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土地请示的批复(安府函〔2026〕52号 )

龙广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龙广镇2026年度第三批次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土地的请示》(龙府呈〔2026〕42号)已收悉。受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委托行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权,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龙广镇集体土地0.1729公顷(其中耕地0.0727公顷<水田0.0153公顷、旱地0.0574公顷>、园地0.0285公顷、林地0.0582公顷、其他农用地0.0135公顷),同原建设用地0.3525公顷,共0.5254公顷,作为安龙县龙广镇2026年度第三批次农村村民建房用地。

二、接文后,请你镇严格按照农村村民建房政策、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依法供地。

此复。

安龙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关闭

备案:黔ICP备17012202号-1 网站标识码:5223280001 贵公网安备 5223280200010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2120190084

主办: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9-52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