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万峰湖镇、普坪镇、栖凤街道办:
根据《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黔西南州2024年度乡村振兴示范行政村建设奖补项目资金的通知》(州财农〔2024〕5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行政村建设奖补项目资金300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安龙县万峰湖镇坝盘村100万元、安龙县栖凤街道办者跃村100万元、安龙县普坪镇乐庄村100万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属于一次性补助,支出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分类科目列入“31005-基础设施建设”。
二、该资金主要用于获奖补村(社区)围绕“富、学、乐、美”进行提升改造,也可调剂用于 2025 年省级“四在农家·和美乡村”示范点打造;
三、要进一步加强项目评估和论证,切实做好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有序推进项目前期论证、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工作,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引导群众参与资金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对于该资金投入所形成的固定资产,要建立健全管护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村民自觉投入到维护和管理中来,确保使用效果长久有效。
五、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
六、请按相关规定做好资金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安龙县2024年度乡村振兴示范行政村建设奖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安龙县财政局 安龙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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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安龙县2024年度乡村振兴示范行政村建设奖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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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黔西南州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行政村建设奖补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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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主管部门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财政部门 |
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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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年度资金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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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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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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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
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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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上级补助 |
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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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安排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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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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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获奖补村围绕“富、学、乐、美”提升改造,也可调剂用于2025年省级“四在农家·和美乡村”示范点打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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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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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四在农家·和美乡村”示范村 |
3个 |
乐庄村1个,者跃村1个,坝盘村1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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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示范村建设合格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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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实施时限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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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州级财政预算支持乡村振兴资金 |
100万元/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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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人民群众幸福感、归属感 |
不断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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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推动乡村建设提质增效 |
有效推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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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收益群众满意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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