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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惠·黔东西部协作2021-2023年度东西部协作中职生送培项目 结余资金的通知

安财农〔2024〕 157

安龙县栖凤街道办事处、安龙县龙山镇人民政府、安龙县教育局:

根据《安龙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纪要》(安农党议〔2024〕18号)要求,经报领导同意,现将惠·黔东西部协作-东西部协作中职生送培项目结余资金66.271962万元下达给你们,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请列入2023年“2130505—生产发展”政 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要严格按照《安龙县惠·黔东西部协作-东西部协作中职生送培项目结余资金分配表》及《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黔乡 振发〔2021〕3号)的有关规定,加强资金、项目监管,并严格按 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有关要求,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东西部协作资金拨付进度,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二、各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 精神,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大对脱贫劳动力稳岗就 业的支持力度,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改善农村小型基础 设施建设等方面,按照财政衔接资金及东西部协作资金有关政策 要求,迅速将资金安排落实到具体项目,突出对深度贫困地区稳 固脱贫成效的支持力度。

三、分配到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的资金要按照《粤黔 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资金与项目的 各项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充分发挥项目利益联 结机制和项目成效。

四、各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资金项目常态 监管,对工程项目质量开展排查梳理,全面加强项目绩效管理, 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示公告、项目标识等制度。协作资金分配一 律公开,镇、村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引导 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项目实施期限为6个月,相关镇(街道)、县直有关部 门接此通知后,须将项目实施方案按照评审专家建议在细化,同 时对项目资金等相关情况进行公告公示,以便县农业农村局及时 对项目进行批复后组织实施。项目实施方案通过批复后必须在30 日内启动实施,逾期未启动实施的将强制收回资金并问责项目实 施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所有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均按照东西部 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绩效评价考核标准执行。

附件:1.安龙县惠·黔东西部协作2021-2013年度东西部协作中职生送培项目结余资金分配表


                                         安龙县财政局   安龙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30日



附件1

安龙县惠·黔东西部协作2021-2013年度东西部协作中职生送培项目结余资金分配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实施单位

金额

备注

1

栖凤街道办事处

10


2

龙山镇人民政府

12


3

县教育局

44.2719


合计

66.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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