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财农〔2025〕83号
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的通知》(黔财基〔2024〕23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的通知》(黔财基〔2025〕7号)文件精神和黔西南州财政局批复,现将2025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1252万元(中央资金651万元、省级资金601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附件2)。该资金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经济分类科目列“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各镇(街道)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项目实施工作。要尽快启动项目实施,严把工程质量关,按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报账,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工。
二、各镇(街道)要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基〔2024〕1号)有关规定使用资金,加强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安龙县2025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分配表
2.安龙县2025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项目明细表
3.安龙县2025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安龙县财政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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