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坪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研究,现将安龙县2025年结余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结余资金346.88882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支出请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
二、本次下达的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要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要求,支持开展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劳动力稳岗就业,支持改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建设等方面。
三、要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并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有关要求,在确保财政衔接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财政专项衔接资金的拨付进度,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四、要按照加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协调配合,加强项目评估论证,切实做好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实施项目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要求,加强项目论证储备,做好项目动态调整,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
五、要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全面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衔接资金分配一律公开,乡村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引导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参与衔接资金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附件:1.安龙县2025年结余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分配表
2.安龙县2025年结余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1.安龙县2025年结余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分配表.pdf
附件:2.安龙县2025年结余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pdf
安龙县财政局 安龙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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