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5 17:0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确保准确高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主动公开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2023年共发布信息79条,其中重点领域公开10条、财政资金专栏4条、政策文件10条,工作动态54条,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2023年,本单位未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严格区别公开和不公开的范围,随时对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开展“回头看”,及时清理失效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及时对相关栏目进行更新维护,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无误、表述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设置9个栏目,分别为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互动交流。本单位无其他政务新媒体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方面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州、县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了由单位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分管领导牵头抓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的“三级责任链条”。对上级反馈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教育培训会议,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主动公开内容理解不全面,公开不及时。二是创新能力不足,缺乏高质量的信息。下一步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及时主动进行信息公开。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执行,2023年度本机关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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