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5 17:33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加强作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工作成效。现公布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 年1月1日起至 2023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方面。以县人民政府网作为市场监管信息公开的主阵地,及时公开相关政策和监管动态,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开展公示单位职责、班子成员、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务服务等进行公开,以此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公布投诉咨询监督电话,主动受理和公开各项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我局共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信息简报122条,公示公告108条(其中行政处罚信息73条,市场主体发展情况信息11条,食品药品抽检公告6条,消费警示、提示18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普法责任清单1条,行政执法工作总体情况报告1条、药品典型案例2条、药店经营企业春节期间营业情况公示1条、12315平台投诉举报信息量公示1条、食品安全工作报告1条、提案答复1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未收到和需要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公开制度,强化“三审三校”。制定印发《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发布信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及时进行信息的公开、更新、发布、依申请公开和互动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局党组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由办公室具体牵头负责,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分局、县局各股室所,形成统一领导、专人负责、归口管理、各负其责的运作机制,层层递进,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五)监督保障方面。为确保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严格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公示,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2

行政强制

8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质量不高。二是信息报送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和写作培训,进一步提升公示信息质量。二是加强信息及时报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执行,2023年度本机关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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