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安龙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6 08:48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工作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发布工作政府信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公布安龙县医保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安龙县医疗保障局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结果全过程公开,对照《条例》20条和21条,及时、全面发布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强化政策文件信息和解读材料信息公开的互通衔接,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2023年,我局通过安龙县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0条:(其中政策文件5条,工作动态4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着力提高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明确依申请公开接受、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过程。2023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积极践行“常态公开,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政策文件公开内容、时限、方式等,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二是压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上传和审核,遵循“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保障信息安全规范。三是局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负责机关各股室、医保中心信息报送编辑审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以“安龙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方式,局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作为有效补充,紧紧围绕医保领域工作,聚焦行政执法、基金监管、医疗救助、医保经办服务等,深入推进我县医保领域信息公开,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及时发布宣传上级政策、工作动态及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丰富信息公开发布内容。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格局,加强对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日常检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工作水平。网站设立提供“举报电话”“业务咨询”“业务投诉”等渠道受理群众咨询,充分发挥群众以及媒体等社会监督的作用。2023年度我局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相关制度稳步推进,做到全面、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但也存在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单一、平台建设滞后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统筹谋划好政务信息公开和医保工作开展,丰富政务信息发布渠道,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医保领域政务公开水平。一是丰富信息发布内容和渠道。加大对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运用,拓宽医保信息发布渠道,继续推进医保政策图片解说和短视频拍摄,把医保政策、医保待遇为广大群众讲清楚、讲透彻、讲明白;二是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及时发布群众关心的医保政策,提升广大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执行,2023年度本机关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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