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能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安龙县能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6 15:43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安龙县能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安龙县能源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持续推进能源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对履行能源管理职责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维护了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安龙县能源局信息公开渠道为安龙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所有信息均从该网站公布,无其他媒体账号及独立网站。该年度主动公开信息共计77条,其中:部门工作动态50条、政策性文件13条、单位职责1条、机构设置1条、权责清单3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领导之窗4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安龙县能源局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不涉及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为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安龙县能源局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形成了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操作、业务股室积极参与的协同机制。由各股室(大队、中心)提供的稿件,办公室进行格式修改、字体矫正等初审工作,经局领导审批同意后发布,确保了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精准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安龙县能源局无其余媒体账号及独立网站,信息公开渠道为安龙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所有信息均从该网站公布,更新发布频率正常,公开信息种类比较完备。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大队、中心)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2名同志互为AB岗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二是积极组织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助于干部职工特别是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的同志对公开的主体、 范围、方式等内容了解、掌握,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处理和审核能力。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各股室、大队、中心工作重点内容之一,要求各股室、大队、中心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信息,确保信息来源充足。四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对应公开内容做到尽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页面排版不规范,在信息公开时,页面排版不够规范。例如:有些页面字体过小或过大,字号不统一,有些图片大小不合适,整体页面不够美观。二是政策解读文件不够详细,在一些政策文件的公开过程中,政策解读文件往往不够详细,缺乏对政策背景、目标、措施等方面的深入解释和分析。三是公开信息种类少,信息公开的种类相对较少,集中在一些基础信息、日常动态等方面。

(二)改进情况一是严格规范格式。督促信息公开具体负责人员,熟记页面排版格式要求,对字体字号、图片大小等进行精确修改,同时对已发布的信息格式进行排查整改,保持页面排版美观规范。二是加强学习交流。加强与政策发布部门或上级部门的沟通交流,深入领会政策文件精神,同时,着力提升政治素养和法律素养,增加对政策文件的理解度。三是丰富公开信息种类。进一步增加对重要信息和数据的公开种类,加强对公共决策过程、财政收支情况、环境保护状况、社会民生等重要信息的公开力度,增强公众对于政府工作的了解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执行,2023年度本机关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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