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安龙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6 15:50 字体:[]

安龙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安龙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安龙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立足财政职能,落实工作职责,持续创新工作形式,切实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度县财政局共计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其中:

1.本年新制作行政规范性文件0条,本年新公开数量0条,对外公开总数量0条;

2.本年已公开行政许可数量0条,依法未公开0条,处理决定数量0条;

3.本年行政处罚数量0条,依法为公开0条,处理决定数量8条;

4.行政强制数量0条,依法为公开0条,处理决定数量0条;

5.本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数量0条,本单位本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共计0元。

6.本年度主动公开政策文件29条,工作动态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收到1条关于安龙县人民法院相关费用明细申请公开的信息,已依法完成公开并予以答复,没有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规范和完善了制度,按照规定编制《安龙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改进财政工作、扩大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吸纳意见的重要手段。以财政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本单位政府信息主要是通过两个平台进行公开,即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方面,公开内容主要有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之窗、通知公告、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等;政务公开栏方面,内容主要涉及人事考察、人事变动、年度考核、疫情防控值班表、节假日值班表等。

(五)监督保障方面,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由各分管领导按业务线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同时,对工作职责、部门名称、办公地点、办公电话、传真号码等内容进行公开,及时更新相关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规定,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个别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平台知晓率低等问题。2024年,县财政局将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及相关规章制度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2024年县财政局将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结合财政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的“三审三校制“,落实信息保障制度、网站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公开审批制度等,以制度保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以门户网站为主体,以公众微信等为重要平台,推进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加大推广力度。全力配合支持我县政务平台工作,做好经费与信息保障工作。强化政务平台办理效率,同时加强公众微信等平台的推广力度,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三)抓实重点工作,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年度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推进财政收支情况、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债务情况、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脱贫攻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借助财政预算改革、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政府采购改革等各项财政改革热点提高公众参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安龙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7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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