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9 10:12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将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全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门户网站的工作动态更新、专题专栏、市政服务、城市综合执法、公共资源配置等板块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处理政务信箱信访件,着力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规范、有序开展,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主动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是能主动公开的一律主动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我局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上做好部门工作动态、市政服务、城市综合执法、政策文件、公共资源配置等栏目的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上主动公开信息130条,其中工作动态25条,市政服务24条,城市综合执法17条,政策文件13条,公共资源配置30条,权责清单1条,城乡建设1条,通知公告16条,财政资金专栏预算及三公经费1条,决算及三公经费2条。

依申请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3年共接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已按时答复2件,答复率为100%。 

政府信息管理:(一)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核把关工作,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初审、复审、终审完成后方可发布信息。一是初审。由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主要负责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二是复审。由股室负责人负责,主要负责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等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审核。三是终审。由分管领导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发布。涉及重大信息需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发布。(二)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对重要信息栏目进行日复查,一般栏目周复查,结合上级部门审查和相关工作要求,对发布后的信息加以修改维护。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单位主要通过安龙县人民政府网平台建设的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栏和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工作专栏发布政府信息,按照上级要求对单位公开目录进行了完善,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充实相关内容,切实加强信息发布、政务服务,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序发展。

监督保障:完善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评价,并将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到分管领导及责任股室,对本单位执行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及时纠正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2023年,我局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比较简单,解读内容形式单一、效果不够明显。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二是依托官网、新媒体等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利用平台优势,不断推动公开形式丰富多样化,加强政策解读,积极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语言解读政策,切实增强解读效果,推动“一文一解”,切实提升解读水平,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执行,2023年度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关闭

备案:黔ICP备17012202号-1 网站标识码:5223280001 贵公网安备 5223280200010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2120190084

主办: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9-52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