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普坪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安龙县普坪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5 16:31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安龙县普坪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有关信息,请与普坪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安龙县普坪镇新街居;邮编:552405;电话:0859-551000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安全生产、产业就业、民生保障等中心工作,认真做好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进一步提高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2023年普坪镇公开情况:一是在网站及时更新公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号码、单位领导成员及分工等信息;二是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12条,重点领域信息10条,政策性信息9条;三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在政府网站建立了“财政资金专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数量、申请人类型、申请内容、办理结果、复议诉讼情况为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由镇分管负责人牵头抓,业务人员具体抓,各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把关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舆情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坚决杜绝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的发生。三是紧盯重点领域。及时发布更新政策文件解读、重大决策公开、安全生产、民政各项救助资金公示、民生热点问题回应等重点领域内容,确保政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工作要求,我镇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网站实行常态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发布与维护各个领域相关信息,加强对民生实事、惠民政策等政策文件公开及重点领域公开方面更新;同时及时清除无效过期信息,实时更新变更信息,确保无逾期信息,严格落实信息“三审三校”发布制度,确保网站内容发布准确、权威、及时、便民。

(五)监督保障。一是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明确具体人员开展日常工作,有效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二是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公开范围等要求,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查,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发布质量;三是高度重视政务考核工作,严格对照上级部门反馈问题及时进行逐条整改并分析原因;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公开各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是严格落实《安龙县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制度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2023年我镇未出现此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内容分区不明确,主动性不够;二是觉悟性和敏锐度不高。对于哪些信息可以公开、应该公开没有把握正确的方向,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得畏首畏尾;三是公开内容单一,过于单调和枯燥,公开内容未能紧贴群众最关心的热点;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有待加强,群众参与度和监督力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让各部门更加了解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思想意识,主动公开应公开的信息;二是扩展主动公开范围。下一步将拓宽信息渠道,逐步增加主动公开信息量,丰富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救助、社保等民生事项;三是严格内容发布审核“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工作。利用电子屏幕播放政务公开宣传标语、张贴海报等形式扩大政务的公众知晓度,引导群众主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2023年度我镇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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