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峰湖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万峰湖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6 09:49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万峰湖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统一思想,健全机制,拓宽渠道,优化服务,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万峰湖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23年在政府网站上累计发布政府工作动态共34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条,重点信息领域信息公开共0条,同时我们定期公开政府各年度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依申请公开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落实,深入学习有关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流程,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确定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维护信息相关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对涉密信息及统计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对外提供、泄露的统计数据,坚决不予公开,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力度,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严格遵守“谁开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平台工作落实到人,保障公开的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及时更新内容,保证信息的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一是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对发现的问题清单式反馈,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二是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三是抓好要点各项工作落实,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时限要求。四是加强舆论监督监管,网民对政府公开信息留言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给予答复解决,及时回应网民关注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尽管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但任然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载体较为单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数量不多;三是自查自纠力度不够。我镇将更加深入学习细化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府网站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强化业务学习,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及发布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无其它需要报告事项。我镇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执行,2023年度本机关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关闭

备案:黔ICP备17012202号-1 网站标识码:5223280001 贵公网安备 5223280200010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2120190084

主办: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9-52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