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安龙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0 15:31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安龙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以来安龙县医保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和第21条,围绕医保政策调整、基金监管、经办服务、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全面发布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政务信息共计291条,其中:微信公众号发布239条,门户网站发布52条(工作动态46条,政策文件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我局未收到公开信息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持续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各环节责任,确保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发布及时;二是严格落实“常态公开,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围绕医保政策动态、基金监管情况、医疗救助、经办服务优化等公众关切领域,常态化做好信息梳理与发布工作,确保群众及时获取有效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始终坚持以“安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同步加强局政务微信公众号使用,紧密围绕医保核心职能,突出行政执法、基金监管、医疗救助、医保经办服务等重点领域,系统推进医保政务信息公开。在内容保障方面,持续做好上级政策宣传解读、日常工作动态发布和群众关切热点回应,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与形式。同时,积极配合开展网络信息安全评估与内容审查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优化调整政务公开目录结构,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与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方面。2025年度,我局不断夯实公开工作的组织基础和制度支撑。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分级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切实强化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平台的日常监管和规范管理;二是优化质量管控,每季度组织开展已发布信息的专项检查与内容评估,重点核查政策准确性、格式规范性和更新及时性,确保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和实用性;三是畅通监督渠道,在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规范设置“举报投诉”“政策咨询”“意见反馈”等互动模块,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评议。2025年,我局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继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全面、及时、准确,取得较好效果。但工作中仍存在信息发布有误、政策解读深度有待加强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机制建设。通过严格审核、创新解读、强化培训三项举措,系统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与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对发布信息核对校验;二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方法,针对群众关心的医保待遇、报销流程等热点问题,采用图文解读、案例说明、视频讲解等形式开展专题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和理解度;三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围绕信息采集、内容编写、政策解读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执行,2025年度本机关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关闭

备案:黔ICP备17012202号-1 网站标识码:5223280001 贵公网安备 5223280200010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2120190084

主办: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9-52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