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0 15:5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时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认真解决群众问题,做好门户网站的工作动态更新、专题专栏、市政服务、城市综合执法、公共资源配置财政资金等版块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方面。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上做好部门工作动态、市政服务、城市综合执法、政策文件、公共资源配置等栏目的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主动公开信息97条,其中通知公告5条,工作动态37条,市政服务28条,城市综合执法12条,政策文件2条,公共资源配置12条,财政资金专栏预算及三公经费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本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涉及“其他处理”为1件,经核实系申请人自愿撤销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规定,按照程序和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通过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开展政务公开的重要遵循,及时调整完善网站公开栏目,并开设招投标违法举报、农民工工资投诉电话等。

(五)监督保障方面。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构建完善的政务公开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内容严格按照流程层层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0.959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对住建领域项目推进等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不够细化,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难以完全满足群众深层次信息需求。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聚焦住建领域重大项目,细化公开内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文解读等群众易懂的方式提升解读实效。二是强化队伍建设。不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和业务操作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执行,2025年度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6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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