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安龙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0 17:0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安龙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根本遵循,结合司法行政领域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行政复议等核心职能,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分级审核制”,聚焦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与全局重点工作,高效完成全年政府信息公开任务,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规范化、精细化、便民化升级。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与群众生活的关联点,全面落实主动公开要求,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全面性。2025年,通过安龙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各类信息72条,其中法治动态26条、政策解读1条、行政复议结果公示6条;依托“安龙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推送法治资讯154条,“安龙县司法局”微信视频号发布短视频87条,“加油普法”抖音号发布普法短视频84条,多渠道扩大司法行政信息覆盖面。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与行政诉讼案件,政务公开工作未出现争议纠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1.强化质量管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审核—科室复核—终审发布”三级审查机制,将保密审查嵌入信息生成全流程,杜绝违规公开问题,保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

2.提升信息精准度,组织开展2次政务信息业务培训,讲解政策解读技巧与信息撰写规范,同时建立“办公室—业务科室”信息联动机制,确保公开信息与业务工作同步更新、数据一致。

3.聚焦群众需求,通过新媒体平台留言区、线下服务窗口意见箱等渠道,收集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建议,及时回应群众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为突破信息传播瓶颈,优化公开平台效能,2025年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双轨模式,选派3名业务骨干赴政务新媒体工作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平台运营经验;邀请新媒体运营专家开展1次专题培训,针对短视频策划、政策解读形式创新等内容进行指导,推动平台从“信息发布”向“互动服务”转型。

(五)监督保障方面。1.健全组织架构,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具体统筹,各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细化责任分工,制定《安龙县司法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将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发布等环节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与个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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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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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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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进展,但对照高标准、高质量要求仍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深度不足,部分政策解读仅停留在条文表面,缺乏结合具体案例的通俗化解读,群众理解难度较大;二是公开渠道协同性不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平台信息更新存在“不同步”现象,未能形成传播合力;三是互动服务功能薄弱,新媒体平台仅以“单向发布”为主,缺少在线咨询、意见征集等互动模块,难以精准对接群众需求。

针对上述问题,2026年将从三方面推进改进:一是深化信息解读质量,组建“政策解读专班”,对重要政策采用“条文+案例+问答”形式解读,每季度发布1期“政策解读短视频合集”,降低群众理解门槛;二是优化平台协同机制,建立“一稿多投、同步审核、定时发布”工作流程,明确各平台信息更新时限,确保同一信息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多平台同步发布;三是完善互动服务功能,在微信公众号新增“在线咨询”“意见反馈”模块,安排专人回复群众留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执行,2025年度本机关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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