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安龙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1 09:3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安龙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安龙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不断健全制度机制、优化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县财政局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第21条规定,结合财政部门职能职责,依法、及时、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明确公开内容。重点围绕财政政策法规、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情况、专项资金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等事项,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开内容覆盖财政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二是丰富公开方式。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财政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和重点事项;同步利用政务公开栏、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增强信息传播的可读性和可及性,方便社会公众多途径获取财政信息。三是细化公开数量。2025年度,县财政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其中:

1.本年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0条;

2.行政许可事项1条;

3.行政处罚事项1条;

4.行政强制事项0条;

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0条,本年度未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6.主动公开政策文件8条,财政工作动态38条。

通过持续推进主动公开,财政信息透明度和社会知晓度进一步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县财政局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持续优化受理、审查和答复流程。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申请人类型均为自然人,申请内容主要涉及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和专项资金政策文件。所有申请均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其中:依法予以公开3件;因申请时间接近年末,结转下年度办理2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总体平稳有序。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5年,县财政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权威性、规范性和精准性。一是健全制度体系。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和上级最新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行动态完善,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公开范围和工作流程,确保信息管理有章可循。二是强化源头管理。坚持信息发布前审核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合法性、准确性和保密性审查要求,做到“先审查、后公开”,有效防范信息发布风险。三是提升公开质量。围绕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的财政事项,加强政策解读和背景说明,推动政府信息由“能公开”向“好理解、易获取”转变,不断提升公开信息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2025年,县财政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提升平台运行质量和服务水平。一是优化政府网站建设。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持续规范财政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确保栏目结构清晰、内容更新及时,重点信息长期可查。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运用。加强与县级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协同联动,适时转载发布财政政策解读、重要工作信息,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增强公开效果。三是用好其他公开载体。通过政务公开栏、开放会议、文件查阅点等方式,对不适宜网络公开但需要社会知晓的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公开,形成线上线下相互补充的公开格局。

(五)监督保障方面。2025年,县财政局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保障和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工作交流等方式,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依法公开、规范公开意识。三是严格考核问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定期开展自查评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被通报、问责等情况,社会评议结果总体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信息公开深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样等问题。针对上述不足,2026年,县财政局将重点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持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提升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创新图文解读、问答解读等形式,增强信息可读性;三是聚焦财政重点领域和群众关切事项,进一步拓展公开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质效。通过持续改进和优化,县财政局将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执行,2025年度本机关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安龙县财政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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