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安龙县文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安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安龙县文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1 10:38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本单位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及监督保障等方面推进相关工作,高质量推进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主动公开文化、体育、旅游、广电领域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重点内容。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为主阵地,同步通过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信息,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3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结合本单位实际,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文旅体惠民政策、活动安排等核心内容均已纳入主动公开范畴,并通过县政府网站及时发布,基本满足群众日常信息获取需求,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严把审核关。始终将信息审核作为政府信息管理的首要环节,严格落实“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把关”原则,所有公开信息均需完成“三审三校”审签程序后,才能对外发布公开,坚决杜绝不实及违规信息流出,严把信息准确性、权威性和保密性。二是加强流程管理。通过规范管理信息采集、撰写、审核、发布、归档各项工作,对本年度已公开信息进行归档。2025年,通过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3次,全年未出现信息公开失误、泄密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强化主平台建设。以县政府网站为核心公开平台,持续优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我局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完善更新栏目内容,确保信息发布及时、高效、准确。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特色,持续运营维护管理好政务公开栏和微信公众号(安龙文旅、安龙县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安龙县文化馆微信公众号),聚焦民生需求,重点公开文旅体活动、旅游服务、惠民政策等相关内容,提升公开针对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压实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安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安龙县文物局)新闻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核查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明确局办公室为牵头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二是拓宽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向社会公布信息公开办公电话、电子邮箱,及时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与建议等,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按上级要求及时公开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闭环改进相关工作,全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被追究责任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新媒体传播形式较为单一,我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运营管理的微信公众号公开内容深度还不够,内容多以文字、图片为主,内容吸引力和传播力有待提升,微信公众号关注度也还有待提升。二是业务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加强业务学习及熟练掌握群众关心关注的文化、体育、旅游、广电领域热点信息及难点问题。

(二)改进情况。一是不断丰富传播形式,提升公开质量,强化新媒体内容创作,多渠道宣传推广新媒体微信公众号,根据阅读量、互动量调整内容方向,增强公开内容吸引力。二是加大业务人员学习与培训力度,聚焦行业领域职能职责和民生关切,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确保公开内容贴合群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执行,本机关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此外,我局2025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他处理”情形,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安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安龙县文物局)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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