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普坪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安龙县普坪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0 15:0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安龙县普坪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有关信息,请与普坪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安龙县普坪镇新街居;邮编:552405;电话:0859-551000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普坪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和年度目标任务,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我镇围绕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等法定公开事项,在规定的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97条,其中政务工作动态93条,政策性信息3条,重点领域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并完善政府信息撰写、审核、发布、归档的闭环管理机制,依据《条例》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执行各部门撰稿,业务人员一审一校,部门负责人二审二校,分管领导三审三校审核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我镇政府信息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2025年,普坪镇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认真落实网站集约化和内容信息建设要求,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与日常维护,常态化更新工作动态、政策性信息、重点领域信息等,保障公开信息的完整性、时效性与规范性。同时,还通过政务公开栏、宣传横幅、电子屏、微信等媒介,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面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镇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

(五)监督保障方面。坚持“镇分管负责人牵头抓,业务人员具体抓,各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定期对政务公开网站开展自查,重点排查内容疏漏、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对发现的短板弱项立行立改。督促责任人切实履行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运维管理责任,完善相关信息,及时处理上级部门对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纠错意见,确保发布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些差距:一是主动公开信息还不够全面,政策解读上转载上级解读内容较多,解读本级政策还不够全面;二是政务公开宣传范围有局限性,不够便民,不能满足村、组农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2026年,我镇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对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镇工作实际,梳理本级权责事项、民生服务、财政收支重大项目等核心领域公开目录,明确公开时限、载体和责任部门,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并定期梳理群众关切信息清单,优先公开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引导村、组农村群众正确认识并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执行,2025年度本机关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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