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峰湖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万峰湖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0 15:2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万峰湖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万峰湖镇人民政府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州、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作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万峰湖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条例》各项规定,紧扣中心工作和群众需求,以高质量公开助力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力完善万峰湖镇信息公开制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万峰湖镇政府积极履行信息公开职责。政府网站上累计发布政府工作动态40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重点信息领域信息公开共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万峰湖镇始终坚持加强信息公开管理,明确信息审核、发布、更新、归档等环节的职责和流程并严格抓好执行。一是严格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谁审查”“一事一审”等原则,对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层层把关层层审核,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对政府网站进行信息梳理、发布更新、目录编制等职责,确保信息管理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三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情形,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法定不予公开的信息严格把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万峰湖镇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要有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和微信公众号(醉美万峰湖)。一是严格信息发布审核。万峰湖镇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内容合法、准确、完整,认真做好政府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建设工作;二是在政府机关和各村居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以提高群众对万峰湖镇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万峰湖镇专门安排4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其中分管领导1名,具体经办人员3名,发布的信息需经过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之后才能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自纠,对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检查,加强信息合规性审查;三是严格信息发布的时限要求,严守各栏目更新时限和信息公示时限,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2025年万峰湖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万峰湖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工作队伍专业能力需加强;二是部分信息更新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自查自纠的力度不够。下一步工作中,一是坚持做好“老带新、传帮带”工作,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建立信息更新预警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信息及时发布;三是加大审核力度,对公开信息进行交叉审核,确保信息内容合法、准确、完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执行,2025年度本机关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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